25.1.03

The Tramp & The Film《City Lights》

1月24日。晚。看了Charles Spencer Chaplin於1931年上畫的默片《城市之光》。

故事講一個無所事事,游手好閒,不視生產的流浪漢,在街頭遇上貧窮的盲眼賣花女,心生憐愛。同一天,『他』救了一個要蹈海求死的『醉醺醺富翁』,令『醉醺醺富翁』視『他』為好生死之交。因為賣花女看不到『他』的模樣,誤會『他』是一名富翁,於是『他』便乘『醉醺醺富翁』之幫忙扮作一個富人見賣花女。可是『醉醺醺富翁』酒醒後卻反臉不認人,令『他』的處境非常反覆。『他』為了賣花女,竟找工作賺錢,每次探望對方時都買很多不同的東西給予她。當『他』知道賣花女因欠房租快要遭房東逼遷,也看到報紙上登出一篇某醫生能為盲人醫好眼疾,決定籌錢給對方解窘。『他』在路上又碰上『醉醺醺富翁』,『醉醺醺富翁』又胡里胡塗給『他』錢,襄助賣花女醫眼。可是『醉醺醺富翁』及『他』遇上賊匪,『醉醺醺富翁』遇襲醒來卻不認得『他』;因『他』身上懷有巨款,使『他』無端蒙上歹徒之名,『他』在逃走時把所有的錢交付給賣花女…之後便被警察捉去坐牢。幾個月過去,『他』一身襤褸,繼續在街頭流浪…『他』經過一間花店,重遇賣花女,賣花女捉著『他』的手施贈一些零錢時,終於摸出眼前的流浪漢就是…

故事背景是歷久不衰的橋段:貧富懸殊。生活貧窮的是賣花女和流浪漢。精神貧窮的是富翁、富翁的管家、和一群花天酒地的有錢人。

Chaplin飾演的Tramp,沒有名字〔或者不須要名字吧!〕,在大城市中是一個非常卑微的人物,存在與否也不會有人留意,也不會遭到關心。可是,他甘於是一個Tramp,終日無所事事,游手好閒,沒有為自己前途努力,對於一身襤褸,身上不懷分毫也不感到羞恥。最有趣的,是他並非一個目不識丁的人,也非一個殘障人士,更非是一個老人…他純粹甘心情願當一個不視生產,沒有任何束縛的自由人。說真的,單憑這一點,就令我迷惑,為何Chaplin會設計這麼一個角色呢?儘管現實中的他因遇上一個流浪漢,更從這位流浪漢身上獲得靈感而製造了Tramp這個角色,可是我真的無法認同這種Tramp,更無法認同他對生活的態度。這可不是對生命的豁達,而是對生命的放任,趨於浪費。

故事中的Tramp救了一個快要蹈海自殺的醉酒富翁,不停勸說生命是美好呀,明天美好呀…他是基於救人,令對方打消尋死的意志而說?還是Tramp真的對生活是這樣正面的想?他對賣花女隱瞞自己其實是Tramp,不知是否怕對方知悉後厭惡?抑或是因為他實質對自己的身世介懷?還是有其他的原因呢?而故事最後,賣花女因為得到那筆錢改寫了生活,醫好雙眼之餘,也開了一間花店,變成一個算是『有點錢』的人…她知道眼前的Tramp就是一直幫她的人,她會怎樣處理兩個人的關係呢?故事到這裡便完了,留下一個懸念給觀眾…

電影中,富翁過的是窮奢極侈的生活。醉酒富翁,帶Tramp去的,盡是夜總會,私人Party,藉此一次過把這上層人士的糜爛生活完全活靈活現暴露出來。這班人在糜爛的奢華裡,白花花的錢盡花在無意義的逸樂上,互相為小事打架責罵,互相跳舞談情。富翁在生活上應遇上麻煩,沒有人願援手,所以藉醉酒去逃避現實。醉了酒,錢更捨得亂花,出手更闊綽、更豪爽,甚至無故招徠一班男女在家開派對,人人樂不可支,表現出一個頹廢空洞的世界…然而這卻是上層階級人士的日常生活…

富翁的管家,比真正富有的人更恐怖。一雙冷冷的白鴿眼,由始至終也鄙視Tramp,擺明車馬當對方是無賴,覬覦主人的財產而刻意親近。富翁醉酒時喚著要招呼Tramp,管家仍是一臉不情不願的,態度勢利如一道道冷鋒。富翁看不見的時候,他更是毫不客氣地對待Tramp;而富翁酒醒不認Tramp,他更肆無忌憚地視Tramp為臭蟲。最後更無端指證Tramp是竊賊,做成冤獄…

是否只有在貧窮的世界,才會體現人間有情?

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

電影名《城市之光》,可是我看不到光明的一面,反而看見一個歌舞昇平的社會之陰暗面,且是非常沉重的陰暗面。是我對Chaplin的電影理解錯了?還是Chaplin其實有所暗示?他在諷刺時弊?

…不能不說,Charles S Chaplin於《城市之光》一片,是身兼演員,剪接、監製、導演、編劇和電影配樂〔作曲〕;不要齋欣賞電影,也要留心一下他廣泛全面才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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