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12

墮落的確只不過瞬間

『都黐孖筋嘅!唔通要香港特首瞓喺你隔離,坐車坐喺你隔離,晩晚食飯陪你!貪貪貪,一日到黑話人貪!噙日上街問政府攞六千嗰啲叫做貪!自己股票輸咗要政府賠嗰啲叫做貪!邊個香港人敢膽認自己未貪過小便宜嗰啲咪有資格話人囉!話為民逞命嗰批咁清高,唔好出糧吖笨!』

以上框裡的話,是我在FB看到某人A的status。睇到皺哂眉。本來已很訝異一個成年人在通過思考思辯後仍會有這樣扭曲道德的評論。後來,見有不少人畀個「讚」,我更覺得這實在很不可思議。一個自由社會,人和人可以有不同聲音,你喜歡,他反對,我討厭,佢中立,但,點說點諗都好,都不可以偏離了道德的界線和法治的規範吧!

所以,我無法苟同A這番無邏輯,亦無理性可言的說話。首先,從文句中A顯然是因為那些流氓政客或激烈示威者的行動而反感。我奇怪,即使那些流氓一樣的政客行為再糟再鄙再無誠信,也不代表他們抨擊的對象,如特首,及豬,或狼等等係無錯又無辜喎。他們,只不過,沒有同流合污而已。

當然,唔受糧都唔代表呢個人一定清高喎。

市民根本沒有站在道德高地去評擊特首貪婪,只係大家清楚明白,作為一個地方首長,是應該在日常生活中比大眾更需要高規格的精神面貌,規行矩步,凡事三省,處處避嫌。因為特首的形象和日常行為是代表那個他管轄的地方。可惜,粘著權傾一方富甲天下的商賈豪紳時日多了,他也續漸遺忘了自己應要遵守的一切,真面目現形,原來,他是不斷利用自己的身份和職權去收受利益,還一再受益不佈,貪完一樣再一樣,沉溺於享受各商界人士款待。明顯和關係者有利益輸送,卻厚著臉一副理所當然的繼續享受,簡直長期視法治如無物。

受賄被揭,可交還的就交還,可退回的就退回,加句虛偽的道歉添滴眼淚求原諒就可以免卻一切刑責制裁?以為補救一下承認失誤就可身之度外逍遙法外?這樣無知的想法,真箇匪夷所思!喂,他已在這個社會由青年打滾到退休之年,為什麼今時今日竟然扮一個「原來闖大禍」的無知孩童?簡直離哂大譜。樹人百年,可惜,墮落的確只不過瞬間。無知的少年人會犯的錯,估不到應該見多識廣的特首都會犯一樣的錯。知法犯法,是無法開脫的罪。

如果個個官員公務員公司職員或你身邊任何一位包括你,都如他一樣咁諗咁做,卻完全唔覺係違法,我悲,那時ICAC應名存實亡,我哭,香港人努力多年捍衛多年令他國稱許的廉潔社會原來已應聲崩塌。當法治及其精神皆被特權階級任意蹂躪踐踏,這個社會,可預見的未來,也只會越來越腐敗。


怪不得工作的公司年年都要強制所有員工上堂,REMIND員工們此行業的行為守則。唉,原來真的會有人會本末倒置,是非不分,輕重不分。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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