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3.06

情和理



這幅塗鴉,繪在天水圍其中一間消防局的外牆上。面向十字路口和屋村,非常搶眼耀目。。因為附上簽名,想是「有心人」沒有合法申請而攪的「傑作」。

會不會抹去呢?還是,由它存下來當?

確是令人哭笑不得的畫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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