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6.05

啄木鳥

思想開放,街頭街尾街中心,都見多了一對對「啄木鳥」在打車輪。原本這是西方平常的事,一見面就出嘴。但發生在香港,看著這些「啄木鳥」,真係有點駭人。。對!絕對是我偏見!總覺得,在人來人往的街頭擁吻,或是在巴士地鐵車廂內扮八爪魚啜到唇來舌往,抑或在短短的電梯旅程中幸福地交換一下訂情唾液,宣示你佔領對方的身體,有主權。。全都是俊男索女,型男美女的專利。

肥的、腫的、醜的、生得矮的、生暗瘡的、架上厚厚眼鏡的、哨牙的、豬樣的、好似未發育的、未成年的、甩皮甩骨的。。還要擺出兩副非常陶醉,好似剛剛交配完仍意猶未盡仲想要纏綿合體的猴急表情。。你們漠視途人膚淺的目光不要緊,但請不要做些影響市容的大動作吧!攻陷到一個人的身心不必擅自廣邀天下人欣賞注目,此舉不會令人覺得你們口技好,也不會令你們獲得路人旁觀者的讚賞。。你們的情不自禁只會淪為別人的笑柄。。兩個人,一個伸長個嘴啜到色中餓鬼咁,另一個就劈大到反哂唇。。

Disgusting。

女人在大庭廣眾下被男伴嘴到口都歪埋。。多醜怪!

獻醜不如藏拙,請體諒一下旁觀者的弱小心臟吧。。

耍雜技這回事,掟埋一邊自己兩個玩就算啦!

3 則留言:

匿名 說...

唔知點解
對於今日各大報章都有登的
曾特首同特首夫人咀咀相
感到毛骨悚然
傳媒面前咀咀
等於在七百萬香港人面前
甚至幾億內地人,日本人,台灣人,外國人面前獻藝...
洗唔洗咁揚呀~~
好嘔心呀唔該~~

文明 說...

網主用錯標題喇!妳應該用“接吻魚”,甚至係“水蛭”!而唔係用“啄木鳥”!
因為啄木鳥係啄蟲o既 ..
除非.. 妳真係見到有情侶當街啄情人條..蟲...

匿名 說...

哈哈哈。。但我唔想寫得個題見咁白喎。。
有d的確真係好似隻雀咁啄住啄住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