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帑或自費
因為有人嗜養錦鯉魚,禮賓府的重修工程就撥三十萬公帑為主加建鯉魚池,還懸河瀉水大言不慚地搬出「歷朝」增改記錄作盾,立場堅定。三十萬說多不多,說少卻不少,至少捐出去慈善機構電視台就一定會整張「大支票」過過鏡總理同你握握手威十幾廿秒。但,為何一定要用公帑而非當事人自掏腰包加築魚池?魚池是屬公家的還是私人的?養魚的費用支公數的嗎?
一人得道,雞犬升天。。一人得志,連錦鯉也魚憑主貴,玉食錦衣。。
咦,為何多了個土皇帝出來?
請問怎去界定用公帑或自費?
杜甫有句「丞相祠堂何處尋?錦官城外柏森森」,幸好主子不是同時要加建曾氏祠堂。。否則便混來一個「曾子祠堂何處尋?錦鯉池邊同庇蔭。」〔笑〕
如果下一位主子有養小飛型飛機、直昇機、鱷魚等等等等的個人嗜好,咁。。
2 則留言:
「上有好者,下必有從焉。」
過去有一個典故,就係講齊皇喜歡腰肢纖細的美女,所以有一個時期,齊國上下有不少女子都會餓死...
其實長靴貓覺得修整禮賓府沒有不妥,亦認為特首不應如老董咁寧住嘉惠院不入住禮賓府...不過講到個魚池...曾生高官厚祿,為什麼不自掏腰包加建魚池,而要用公幣呢?
我是douban的Carrie,特來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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