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遇羅克《出身論》.二
續。
在吳教授的訪問中聽他提及1966年遇羅克的《出身論》大字報,耿耿於懷,不過在孤高度搵卻是殘體網頁〔唔想click入去〕,或是要下載〔更加唔想〕,於是轉而求面書大神。託面書中朋友界別廣闊,有位作家朋友找了原文給我看。
為此,想用正體好好的把原文寫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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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身論》
遇羅克.1966
續…
二.重在表現問題
如果你沒有理由駁倒社會影響大於家庭影響,也駁不倒現在社會的好影響是主流,也不得不贊同出身和家庭影響沒有必然的聯繫。那麼,我們可以一起來研究「重在表現」的幾個問題。
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初期,很多人都說「重在表現」是修正主義觀點。後來聽說這是毛主席提出來的,才慌忙改口。可見他們對這項政策根本不理解。讓他們來解釋這項政策,就必然會任意歪曲。限於篇幅,這裡只檢查三種提法,看是否符合毛澤東思想。
1/ 出身和成分完全不同
貌似公允的同志常對出身不好的青年這樣講:『一我們有成份論,二不唯成份論,三重在政治表現…』這是不看對象。
江青同志解釋過這句話。她說:這是對背叛階級的個別份子講的。江青同志的解釋是什麼意思呢?舉例說,恩格斯本人是資本家,但他背叛了本階級,成了共產主義的身一代公民,成了工人階級傑出的領袖。巴黎公社中也有一些本人是資產階級份子的委員,但他們是工人階級公社的代表。我國革命時期也有這樣的例證。我們能不能因為他們成份不好而抹煞他們的歷史功績呢?不能!我們要重在政治表現。這就叫「不唯成份論」。我們認為相反的情況也使用於這個公式。對成份是礦工,但背叛了無產階級,背叛了革命的份子,也要重在表現,也沒有一點可以輕恕他的罪惡的理由。小而言之,李鼎銘是地主份子,但他向邊區政府提出了「精兵簡政」的建議,毛主席贊揚說:『不管甚麼人…你說的辦法對人民有好處,我們就照你的辦。』這就是不以人害言,亦即不唯成份論的具體表現。
出身和成份是完全不同的兩件事。老子的成份是兒子的出身。如果說,在封建家庭是社會的分子,子承父業還是實在情況,那麼,到了資本主義社會,這個說法就不完全正確了。家庭的紐帶已經鬆弛了,年輕的一代已經屬於社會所有了。而到了社會主義社會,一般的青少年都接受無產階級教育,准準備為無產階級事業服務了,再把兒子、老子看作一碼事,那也太不「適乎潮流」了。
毛主席在一九三九年寫的《中國革命和中國共產黨》一文中說,當時的知識分子屬於小資產階級範疇。在這裡並沒有分門別類,把哪一個階級出身的知識分子劃歸為哪一範疇。
毛主席在一九五七年寫的《關於正確處理人民佈內部矛盾的問題》一文中又說:『我們的大學生,雖然還有許多人是非勞動人民家庭出身的子女,但是除了少數例外,都是愛國的,都是擁護社會主義的…』這又是一個例證。
由此可知,同一個家庭的成員不見得就是同一個階級的成員,這一點連階級敵人都知道得很清楚。例如,運動期間北京中級人民法院的一份判決書上寫到,一個反革命富農分子,因為三個兒子檢舉了他,夜間持兇器砍死、砍傷了他們。又據一份傳單,市內溺斃了自己的孩子。他在遺囑中說,孩子長大也不會為自己報仇的。
出身和成份是不能相提並論的。有一段對話是很耐人尋味的。
甲〔是個學生〕:『你甚麼出身?』
乙:『你呢?』
甲:『我紅五類,我爸爸是工人。』
乙:『那我比你強,我就是工人。』
如果說唯成份請都沒有道理,那麼為出身論又怎麼能夠存在?
有些人會引用毛主席的話反駁說:『在階級社會中,每一個人都在一定的階級地位中生活,各種思想無不打上階級的烙印。』這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地主、資本家他們長期在剝削階級地位中生活,他們的思想無不打上剝削階級的烙印。因此,他們要想重新做人,就必須脫胎換骨地改造,這也就是我們「有成份論」的根據。但是對他們的子女,就不能這樣看了。特別是在新社會長大的青年,能說他們是在剝削階級地位中生活嗎?世界上哪有一種沒有剝削的剝削階級呢?沒有這樣的東西。給一個人的思想打上烙印的,不只是家庭,更重要的是社會。今天的社會是一所毛澤東思想的大學校。青年人的階級地位,要麼是準備做勞動者,要麼是已經成了勞動者。這時對他們還強調「成份」,那就是要把他們趕到敵對階級中去。
我們必須要劃清出身和成份這二者之間不容混淆的界限。誰抹煞了這兩條界限,雖然樣子很「左」,但實際上就是抹煞了階級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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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
〔好贅,好長〕
呀…是三月WFH打的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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