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一件事。
今朝落街經過一個十字路口見到有隻後肢應該受了傷的貓仔在馬路中央狼狽匍匐惘然亂爬喵喵慘叫,其實我行過左〔我好後悔好內疚當時做左呢個見死不救的動作〕,不過唔忍心佢會被路經的車輾死,於是折返轉頭趁亮著紅燈d車停低哂〔好彩咋〕的時候走出馬路執起左佢〔幸好係紅燈,唔係就一早被車輾死了。如果牠死了,作為旁觀者又見死不救的我,跟輾死牠實沒分別。〕,拎左佢去附近的警署。咁大個人都係第一次入警署,所以在報案室留低左貓仔同埋我的聯絡資料畀值警察後,警察話我走得喇我就「哦哦」回應離開沒有再問詳細安排。。貓仔後肢無流血,執起佢時佢都有大聲喵喵叫,但我放佢在警局供應的紙箱後佢都累到趴哂連聲也微不可聞。。究竟係佢知道得救還是什麼呢?曾對佢見死不救的我真係好希望好希望佢能救得番。。一想起牠在馬路上惶恐的模樣和叫聲,心就很不安樂。
雖然我唔知貓仔救唔救得番,亦唔知警方會怎樣處理善後,可是。。諗到佢至少不用被車輾死,我覺得我今日做了「一件事」。當時如果call愛協24小時hotline會不會處理得更好?貓仔得到更快的治療?我不知道。
〔我當時沒有那熱線在身。。現在上網找到,記下了。〕
事,屬好事還是壞事,我不知道。。也分不到。。但,如果當時因為我一時的遲疑和自私而令貓仔在車水馬龍的馬路中得不到單純「舉手之勞」的拯救而慘遭車裂,我一定更內疚。
這件事,讓我想起月中黃子華在棟篤笑裡講及「小笨象的故事」。我不是在看國家地理頻道,也不是什麼生物學家或紀錄片的攝記,我不能眼睜睜袖手旁觀用若無其事的心情去觀賞 / 目睹大自然弱肉強食事件,畢竟,我是置身事件中的目擊者啊。
最後,希望貓仔佢大命無事啦!
求天神賜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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