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6.17

《死前七天》.16/17

14/06/2017。又完一本。唔好誤會我咁癲,呢本書其實我上月初睇緊,因為要考試加功課,之後想再睇點輕鬆小品,結果這書在日前再揭開,終於睇哂。

BTW,這本書的內容好沉重,一點都不輕鬆囉。


作者從歐洲飛去美國,藉著訪問死囚,記下他最後的日子,藉以探討死刑制度,人的心理及司法制度等等。

不知道作者有沒有看過當年 Kevin Spacey 2003年的《The Life of David Gale》,我超喜歡這套電影。所以在書店見到這本書,二話不說就買下。可是,這不是電影故事。書中的每一單案每一個個人物,都可以在網上搜尋到相關的資料和相片。沒有成功翻案而遭死刑了結生命的冤獄,當中有多少?如果大家記得的話,「布殊」家族好喜歡用死刑去剝奪犯人的命。即使犯人是冤還是死有餘辜。

冤!?要查要翻案,在「看來」走在世界尖端的美國,其實跟強國一樣,都係很馬虎及不人道。尤其對有色人種,歧視係正常態度。如果有人死了,認識的人都被當成疑犯遭查問,甚至意圖藉反覆拷問而搵機會入罪。死者家屬或死囚家人,不是懷著傷痛就是滿懷仇恨,死者家屬期待行刑一刻可親眼望到犯人伏法。而確實行刑的時間,往往「人性地」長達十多年才批審決定。對所有生者都是漫長而煎熬的等待。亂七八糟,精神失常,自殺傾向,充滿忿恨…每一個人的生活及人生都毀掉。而這些精神心智心態都出了問題的人,遍佈全國。

至於等待伏刑的人,因為犯了法,於是很多權利都被剝奪。不過,當中多少犯人係甘心面對自己的罪帶來的後果?如果係冤獄,只會加大一個人內心的忿怒及對社會,制度的抗拒。

至於那些愛上死囚,甚至跟死囚結婚的人,其心理,莫明奇妙,難以理解。莫非就好像 Harley Quinn?

書很好看,推介。

P.S.  抄幾句分享先:

牧師說:『男性通常是在憤怒之下犯罪,在牧師與他們交談時,他們會平靜下來。但是,女性幾乎都是先遭到性剝削和吸毒之後再犯下罪行。女性在她們犯罪以前,就已經徹底地被毀掉了,而男性則是在犯罪以後,才被毀掉。』

『人們浪擲自己的生命。不一定是在談死囚。我見過有人來這裡旁觀死刑,他們看到自己心愛的人死亡以後,基本上就再跨不出另一步來。有人精神恍惚地過了十年、十五年或廿年,心中充滿恨。我從三百次死刑當中學到的是……生命是一份禮物,不要浪擲它。盡可能做好事,盡可能寬恕。如果這些你都做到了,繼續向前走。不論是今生,還是來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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